1/19 | 無菌性試驗、正壓試驗一般案件、菌種鑑定(若為厭氧菌檢出將於年後出具報告) | 藥品/化粧品/環境/水質/食品/其他 (微生物測項) |
1/26 | 化粧品微生物類:全測項 |
食品分生檢測:全測項 (含禽流感、黴漿菌、基因改造食品鑑定,等成份鑑定) |
藥品微生物類:全測項 (未含方法適用性及生長促進試驗) |
內毒素一般件 (不含確效) |
部分水質微生物類:退伍軍人菌、黴菌酵母菌 |
其他微生物類:環境監控以及培養基效能 |
部分化學分析測項: 特定用途化粧品主成分分析,食品營養標示9大、10大、14大與總膳食纖維 | 化粧品/食品/其他 (化學測項) |
1/30 | 化學分析全測項 (不含食品添加物類與部分食品營養標示類) (急件/特急件可額外洽詢) |
食品微生物類:全測項(當有致病菌陽性檢出時,將於年後出具報告) | 食品/水質/抗菌 (微生物測項) |
水質微生物類:全測項 |
抗菌試驗 (不含專案/特殊菌) |
2/2 | 食品添加物類: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丙酸、二氧化硫 | 食品 (化學測項) |
2/5 | 醫學檢驗:一般微生物檢測(除4菌) | 醫學檢驗 |
2/8 | 結核分枝桿菌檢測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2.2版規定:「臨床檢體自採檢次日起至實驗室收件日不得超過3日」,煩請委託單位留意採檢日期,避免超過3日。 |
特殊例外項目
●抗病毒試驗,依試驗病毒種類而有不同,請洽詢業務或客服人員。
●防腐劑效能試驗 (挑戰性試驗) 因試驗時間長達30多個工作天 ,若需於農曆年前出具報告之最晚收檢日為2023/12/27。
※2023/12/28起收件為農曆年後出報告。
●微生物項目如陽性檢出,則於農曆年後出具報告(醫學檢驗不在此限)。
●相關委託研究試驗依各實驗排程規劃為準。
※若有「急件」或「專案型試驗」需求可提出申請,經實驗室評估是否收件與可出報告日程。 | 例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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