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他命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健康食品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是具有法律效力之代表名詞,需經過事前審查才可宣稱保健功效,目前台灣採雙軌審查機制。

所需文件一軌二軌
1查驗登記申請書OO
2產品原料及成分規格含量表OO
3產品之安全評估報告O
4產品之保健功效評估報告O
5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及其檢驗方法OO
6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OO
7產品製程概要OO
8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資料OO
9產品衛生檢驗規格及其檢驗報告OO
10一般營養成分分析報告OO
11相關研究報告文獻資料O
12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OO
13申請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OO
14完整樣品及審查費OO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代辦服務

想針對您的產品增加"健康食品"之附加價值,並宣稱上述13種保健功效,卻不知道該如何進行產品設計、相關試驗執行以及查驗登記資料準備,台美檢驗可協助您:

  • 協助產品開發功效性評估
  • 安全性、安定性及功效試驗設計、評估及執行
  • 申請資料彙整及完整性評估
  • 提供產品生產、工廠管理及品質管理專業諮詢服務
  • 第一軌個案審查專家審議會意見回覆及彙整
健康食品

 

專業諮詢及相關服務需求歡迎線上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