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進口酒之衛生標準規範及檢驗項目

酒類檢驗項目

菸酒性質特殊,專賣制度廢止後,以財政部為菸酒事業之中央主管機關,依循「菸酒管理法」,菸酒業者可區分為:製造、進口與販售三種,進口酒類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經查驗不符衛生標準者,不得輸入。但非供銷售,且未逾一定數量或供特定用途者,不在此限。

 

酒類之衛生標準、進口酒類之查驗範圍及衛生標準

項目限量標準
甲醇白蘭地、葡萄蒸餾酒、甘藷蒸餾酒
限量標準:每公升 2,000 mg 以下(純乙醇計)
水果渣蒸餾酒、葡萄以外之其他水果釀造酒及蒸餾酒
限量標準:每公升 4,000 mg 以下(純乙醇計)
葡萄酒、Tequila 龍舌蘭酒
限量標準:每公升含量 3,000 mg 以下(純乙醇計)
啤酒類、穀類釀造酒類、其他釀造酒類、威士忌、白酒、米酒、其他蒸餾酒、料理酒類、食用酒精類及其他食用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含量 1,000 mg 以下(純乙醇計)
再製酒類
限量標準:應符合所使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等基酒之甲醇含量規定
各種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 0.3 mg 以下
二氧化硫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 0.4 g 以下
啤酒類及以穀類為原料之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 0.03 g 以下
其他食用酒類
限量標準:不得添加
防腐劑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中己二烯酸 0.2 g 以下
酒精含量 18% 以下之食用酒類
限量標準:每公升中苯甲酸 0.4 g 以下
  1. 前2項規定之同一酒品,各防腐劑殘留量除以其限量標準所得之數值總和不得大於 1。
  2. 其他食用酒精不得添加己二烯酸及苯甲酸。但經證明屬製程中自然產生、原料天然存在或轉帶,且其殘留量未 逾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上限者,不在此限。
著色劑各種酒類
限量標準:葉黃素殘留量以 lutein 計為每公升 10 ml 以下
原則性規範各種酒類
限量標準:酒類或用於酒類中之添加物不得有下列情形:
1. 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2. 從未供於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菸酒管理財政部國庫署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業務問答

 

進口酒類查驗之檢驗項目及檢驗方法

檢驗方法須依照衛福部或財政部訂定之檢驗方法:

  • 食用酒精須依照 CNS15351 食用酒精國家標準所訂之檢驗方法
  • 未訂有檢驗方法者,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 無國家標準者,得依國際認可之方法,或依其性質參照其他可行之通用方法辦理

說明:依經濟部公布制定之 CNS15351 食用酒精國家標準規定,食用酒精,係指以糧穀、薯類、甜菜、糖蜜、蜂蜜或水果等為原料,經酒精發酵、蒸餾製成含酒精度在 95%(v/v)以上之未變性酒精,其中甲醇之含量應在 150mg/L 以下、總醛(以乙醛計)應在 30mg/L 以下、總酸度(以醋酸計)應在 20mg/L 以下。

進口酒品種類查驗項目
啤酒類二氧化硫
水果釀造酒類葡萄酒二氧化硫
其他水果酒甲醇、二氧化硫
穀類釀造酒類甲醇、鉛、二氧化硫
其他釀造酒類甲醇、鉛、二氧化硫
蒸餾酒類葡萄白蘭地甲醇
威士忌甲醇
白酒甲醇、鉛
米酒甲醇、鉛、二氧化硫
其他蒸餾酒甲醇
再製酒類甲醇、鉛
料理酒類甲醇、鉛、二氧化硫
食用酒精甲醇、鉛、硫酸試驗色度、氧化時間、固形物含量、氰化物(以木薯為原料者)
其他酒類甲醇、鉛、二氧化硫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業務問答

 

台美檢驗 財政部國庫署認可之菸酒衛生檢驗實驗室

依據「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及財政部 2014 年 12 月 23 日「台財庫字第 10303781860 號」公告規定,財政部國庫署委託 TAF 舉辦「菸酒衛生標準實驗室認證服務計畫」,台美檢驗符合實驗室認證規範與財政部規定之標準檢驗方法,取得酒類檢驗認證資格,成為財政部國庫署認可之菸酒衛生檢驗實驗室。

認證項目:鉛含量、甲醇、乙醇、苯甲酸及己二烯酸、二氧化硫、葉黃素。

 

近期波爾多酒檢測新聞

法國波爾多酒 農藥抽檢都在容許量內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 28 日專電)法國波爾多佳釀名聞世界,台灣也多有進口。今年有消費者組織抽測其中 40 款酒,發現只有 3 款沒有農藥殘留,但有檢出的都在最大容許殘留量之內,且比 4 年前檢測的結果進步。

法國消費者聯盟 (UFC) 雜誌「精挑細選」 (Que Choisir) 調查,今年檢測波爾多 (Bordeaux) 地區產的酒後,發現普遍仍有農藥殘留。接受抽測的包括 38 款波爾多列級名莊的 2014 年年份酒,以及兩款分別產自 2014 年和 2015 年的未列級的酒。

法國新聞電台 (Franceinfo) 引用分析數據報導,多數酒都有農藥殘留,只有 3 款未檢出,分別出自杜佛維恩酒莊 (Chateau Durfort-Vivens) 、彭特卡內酒莊 (Chateau Pontet-Canet) 、克雷米隆酒莊 (Chateau Clerc Milon) 。還有幾款的殘留量少到無法量化,如龍船堡 (Chateau Beychevelle) 、帕瑪酒莊副牌 (Alter Ego de Palmer) 、馬勒斯考酒莊 (Chateau Malescot St-Exupery) 的酒。

2013 年,一項調查檢測了 92 款法國各地的酒,發現普遍有農藥殘留,當時從產自西南部的酒中檢測到 33 種不同的分子,其中兩種甚至在法國禁用。當時,在酒中檢測到的平均農藥殘留量,對人體的風險已經很小,今年檢測到的平均殘留量更降到當時的 30% 左右。

費加洛報 (Le Figaro) 補充,這些檢測到的分子不致癌,不是突變原,不具生殖毒性;另外,這些分子也不屬於內分泌干擾素,除了依普同 (Iprodione) 成分,在利辛修院酒莊 (Chateau Prieure-Lichine) 、忘憂堡副牌 (LHeritage de Chasse-Spleen) 及穆頓卡地 (Mouton Cadet) 3 款中含有很微量。

報導提到,在所有受檢測的酒中,農藥殘留量全都符合最大容許殘留限制。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