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產品檢測

細胞治療是什麼?免疫細胞治療法?

細胞治療,依據細胞取得來源分為「自體(autologous)細胞」與「同種異體(allogeneic)細胞」兩類,自體細胞是使用自己的細胞,經過體外培養增殖或加工程序後,再將處理過後的細胞輸回人體中,以達到治療或預防疾病之目的;同種異體,簡單的說就是使用別人的細胞,但目前並未開放同種異體的來源。

細胞種類可為具有自我更新能力之幹細胞、委任的前驅細胞 (committed progenitor cells) 是具有特定功能的分化細胞與組織細胞。

抗癌的免疫細胞治療法

其中最受矚目的即是抗癌的免疫細胞治療法,簡單的說,就是從病人身上取出免疫細胞,經過體外培養增殖或加工程序後,再輸回人體。

以著名的 CAR-T 治療(國內尚未核准)為例,首先從病人血液中分離免疫 T 細胞,利用基因工程技術,將 T 細胞進行改造,基因改造後的 T 細胞,在細胞表面會出現對癌細胞抗原的接收器,稱為嵌合抗原受體 T 细胞 (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 Cells, CAR-T),讓 T 細胞能識別腫瘤特異性分子的蛋白,透過體外擴增模式,複製大量的 CAR-T 細胞,將擴增好的 CAR-T 細胞回輸到人體中,CAR-T 細胞能辨識出腫瘤細胞表面的抗原,對癌細胞展開攻擊。

免疫細胞治療法包括細胞因子誘導的殺手細胞 (cytokine-induced killer cell, CIK)、自然殺手細胞 (natural killer cell, NK)、樹突細胞 (dendritic cell, DC)、樹突細胞與基素活化殺手細胞的合併療法 (DC-CIK)、過繼免疫療法 (adoptive transfer therapy) 等。

特管辦法開放之細胞治療項目及適應症

依據國內的管理辦法「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特管法),考量安全性,目前僅開放六項自體細胞治療技術(請見下表),此六項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範圍限於自體免疫細胞與自體幹細胞,主要可達成「治療疾病」與「修復組織」之目的。

項目名稱適應症
自體
CD34 selection/
CD45RA depletion
周邊血幹細胞移植
  • 血液惡性腫瘤 (Hematological Malignancies)
    1. 白血病(慢性骨髓白血病之慢性期除外)
    2. 淋巴瘤
    3. 多發性骨髓瘤
  • 慢性缺血性腦中風
  • 嚴重下肢缺血症
  • 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包括 CIK、NK、DC、DC-CIK、
    adaptive T 等細胞治療)
  • 實質癌 (solid tumor) 第四期病人
  • 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
  • 慢性或困難傷口(滿六週未癒合傷口)
  • 大面積燒傷或皮膚創傷受損(佔總體表面積 20% (含) 以上)
  • 皮下暨軟組織缺損
  • 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
  • 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等之填補與修復
  • 體表傷口之修復
  • 其它表面性微創技術之合併或輔助療法
  • 自體間質幹細胞
    (mesenchymal stem cell) 移植
  • 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等之填補與修復
  • 體表傷口之修復
  • 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 腦中風
  • 脊髓損傷
  • 其它表面性微創技術之合併或輔助療法
  • 自體軟骨細胞移植術
  • 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 細胞治療產品檢測:安全性-無菌性、黴漿菌與內毒素

    由於細胞治療產品的特殊性,主成分為活細胞,無法進行最終滅菌程序,且在製程中通常無法執行大規模的純化步驟、病毒清除或病毒不活化等步驟,細胞產品的品質即十分重要,也是審查時最基本的要求,在臨床試驗審查基準和查驗登記審查基準上,不論原料、試劑和最終細胞產品,都需要進行嚴格的安全性管控,包括需執行無菌試驗、內毒素、黴漿菌與外來物質等檢測。

    細胞製品之無菌試驗、內毒素試驗、黴漿菌測試

    • 若細胞製品之無菌試驗需採用快速放行:
      • 細胞採收前 48~72小時 (In-process control) 之無菌試驗先行結果伴隨最終製品之快速偵測微生物的檢驗結果作為放行依據。
      •  最終製品本身仍須執行無菌試驗,規格亦需包括此檢測。
    • 施打於病人之前,須有無菌試驗、黴漿菌及內毒素結果。
    檢測項目藥典依據藥典規範
    無菌試驗法中華藥典 (7001) (7021)
    EP 2.6.1, 2.6.27
    USP<71>
    培養基適用性試驗
    抑菌抑黴性之確效試驗方法
    試驗之準備 – 檢品取樣量、培養基容量
    黴漿菌試驗法中華藥典 (7009) (7009.1)
    EP 2.6.7
    USP<63>
    培養基選擇及適用性、抑制物
    指示細胞株適用性驗證
    NAT 專一性及多株黴漿菌的偵測極限至少達 10 CFU/mL
    內毒素檢驗法中華藥典 (7008)
    EP 2.6.14, 5.1.10
    USP <85>
    最大有效稀釋度 (MVD)
    BET試劑標誌靈敏度核驗/標準曲線 (r ≥ 0.980)
    干擾因子試驗 (回收率50~200%)

    摘錄來源:何玉屏 博士,人體細胞組織物之成分、製程、管控方式之送件品質及常見缺失

    台美檢驗︱細胞產品及生物材料之安全性檢測試驗服務

    台美檢驗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 認可評鑑,提供藥品、細胞治療產品及醫療器材等產品檢測服務,服務特點有:

      • 檢測項目具 TAF 或 TFDA 認可,詳細請見下表
      • 可依據您的需求,提供試驗方法等附件資訊
      • 依據雙方合作項目,開放實驗室進行稽核
      • 包套優惠價格,價格請來電洽詢

    藥品、細胞產品檢測項目

    藥品:無菌製劑、非無菌製劑(原料藥)* 細胞產品:細胞生物製劑、細胞培養液

    試驗測試方法 / 方法依據認證
    無菌試驗
    Sterility test
    USP <71>、中華藥典 <7001>Y
    方法適用性試驗(抑細菌性/抑真菌性試驗)
    Method suitability test
    USP <71>、中華藥典 <7001>Y
    微生物限量檢驗:計數法 *
    (好氧性微生物總數、酵母菌與黴菌總數)
    生長促進試驗
    方法適用性試驗
    USP <61>、中華藥典 <7007.1>Y
    特定微生物檢驗 *
    (膽鹽耐受性革蘭氏陰性菌、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
    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梭狀桿菌、白色念珠菌)
    生長促進試驗
    方法適用性試驗
    USP <62>、中華藥典 <7007.2>Y
    內毒素試驗
    Bacterial endotoxins testing
    USP <85>Y
    黴漿菌測試
    Mycoplasma testing
    中華藥典 <7009>、EP <2.6.7>Y
    菌種鑑定
    Microbial identification
    菌種分離培養與生化鑑定
    MALDI-TOF MS
    分子生物法鑑定
  • 未知菌種以 PCR 方式針對細菌 16S 或
    真菌 ITS 序列於 NCBI 比對。
  • 已知菌種則可採用 Real-time PCR 方法
    檢測
  • 2020 年
    完成認證

    醫療器材︱檢驗項目

    試驗方法依據認證
    生物負荷量(細菌 / 真菌 / 厭氧菌)
    Bioburden test

    ISO 11737-1Y
    回收率(細菌 / 真菌 / 厭氧菌)
    Recovery test

    ISO 11737-1Y
    無菌試驗
    Sterility test

    ISO 11737-2Y
    方法適用性試驗(抑細菌性抑真菌性)
    Bacteriostasis / Fungistasis

    ISO 11737-2Y
    BI 指示劑無菌試驗
    Biological Indicators (BIs) Sterility test

    USP <55>
    內毒素試驗
    Bacterial endotoxins testing

    USP <85>Y